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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2017年2月招聘30名法律辅助人员公告
发布时间:2017-02-21 13:54 发布作者:海外留学生人才网

根据审判工作需要,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现面向市区招录法律辅助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录计划
计划招录30人,主要从事审判辅助工作。
二、报考条件
(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上坚定可靠;
(二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尚未查清的违法犯罪嫌疑;
(三)年龄为20周岁至35周岁(1982年2月15日至1997年2月28日期间出生);
(四)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(法律专业优先);
(五)对有司法资格证书人员同等条件下,优先录用;
(六)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。
三、报名与资格审查
(一)报名时间:
2017年2月16日—2017年2月22日。
(二)报名地点: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(新乡市宏力大道东段398号,24路公交车牧野法院站下,咨询电话3769213)。
(三)提交资料: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、毕业证复印件1份,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,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。
(四)资格审查:由牧野法院政治处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,即取消其录用资格。
四、考察录用
本院政治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核,由院党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,全面考察报考人员的认知能力、仪表形体、现场反应和口头表达能力。
五、体检政审
根据考试和面试情况,按1: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。
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。
依据体检结果,由牧野区人民法院组织进行政审。
六、培训录用与工资待遇
政审合格者,由牧野区人民法院组织进行岗前培训。
经培训考试合格者,由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并向牧野区法院进行劳务派遣,正式上岗。未通过培训考试的,不予录用。
被录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1600元,并缴纳社会保险(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)。
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
二0一七年二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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